羅宇(化名)去年高考結束后,共收到四份入學通知書,但他根本沒有報考這些學校。據《北京晚報》報道,這種情況并不少見,這些通知書會把學歷層次標注為“本科”,落款多為“某某學校繼續(xù)教育學院”。實際上,通知書上所謂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日制本科助學班”,只是為了幫助學生取得自考證書的輔導班,與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截然不同。
“230分嗎?可以上的,沒問題!”高考成績不佳,未能被理想的高校錄取,此時“從天而降”一張入學通知書,考生難免犯迷糊,以至心動。在與相關培訓機構接洽時,對方強調“全日制”“拿本科畢業(yè)證”等優(yōu)勢,很容易讓急于升學的考生落入圈套,花費不菲資金參加自考助學班。
眾所周知,除了保送生等特殊情形以外,要獲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入學資格,一般情況下都是在高考后填報志愿,然后才有可能被目標院校錄取。沒有填報志愿卻收到入學通知書,其中必有“貓膩”。這些打著“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日制本科助學班”旗號的培訓班,“自學考試”為真,“全日制”為假,考生最終取得的文憑也絕不是統(tǒng)招本科文憑。
教育部官網曾解答考生咨詢稱: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我國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面向社會全體公民提供高等教育機會,輻射高等教育資源服務,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在相關回復中,教育部還強調“自學考試以個人自主選擇學習方式為主,不設統(tǒng)一入學考試門檻”。
雖然不能說考生通過這個渠道最終拿到的是假學歷,但一個不爭的事實是,在就業(yè)市場上,全日制學習與自學考試學習所取得文憑的“含金量”差異巨大。在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yè)生尚且面臨“就業(yè)難”的情境下,一些培訓機構通過租用校區(qū)、居民區(qū)等營造“全日制”的假象,簡直就是忽悠。
事實上,考生不需要報名助考班,可以通過當地教育考試院直接參加自學考試,更不需要支付額外的住宿費等高昂費用。學生按計劃參加課程考試,累計達到要求學分、畢業(yè)論文答辯合格,即可獲頒自考畢業(yè)證書。一些培訓機構提供名不符實的“全日制”教育,涉嫌虛假宣傳、誘導消費,理應承擔法律責任。
對于違法違規(guī)的培訓機構,有關部門應積極介入,果斷制止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尤其是對于自學考試培訓引發(fā)的消費糾紛,更要查清培訓機構招生時是否全面準確地向考生提供信息,維護作為消費者的考生的正當權益。有專家指出,除了教育行政系統(tǒng)對自學考試助學機構履行指導和管理職能,也需要多部門協同配合,打造一張防范和打擊自考助學培訓虛假宣傳的“網”。
比如,對于考生未報名就獲得入學通知書的情況,有必要通過公安機關、網信等部門的力量,進一步具體排查。一些自考培訓機構能夠精確地瞄準“落榜生”開展營銷活動、推送誤導性信息,說明很可能發(fā)生了個人信息泄露的情況。這些培訓機構是怎樣獲取考生姓名、聯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信息的?一些掌握考生信息的機構人員是否從中提供了便利?查清這些問題,才能從源頭上制止自考培訓亂象。
此外,不少考生對高等教育制度缺乏全面了解,培訓機構正是利用“信息差”忽悠他們。為此,中學在進行升學指導時,要幫助學生提升辨識能力,講清統(tǒng)招和非統(tǒng)招的差異,引導他們正確看待不同形式的學習機會,作出理性的抉擇。
(責任編輯:盧相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