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太原11月6日訊(實習記者 王勇)近日,省林業(yè)和草原局、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山西監(jiān)管局聯合下發(fā)《關于加強野生動物致害補償(責任)保險理賠工作的通知》,以強化理賠工作,規(guī)范理賠業(yè)務。
通知明確了致害野生動物范圍為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陸生野生動物,列入山西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陸生野生動物及列入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tài)、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的陸生野生動物等。
通知明確了權利義務??h級林草主管部門作為野生動物致害補償(責任)保險的投保人和被保險人,負責辦理保險投保,及時繳納保費,協(xié)助受害群眾開展保險索賠;各級金融監(jiān)管部門負責指導轄區(qū)內承保機構依法合規(guī)開展野生動物致害補償(責任)保險業(yè)務,有效督促提高理賠服務質量等。承保機構應及時履行賠付義務,做好案件受理、賠款支付等工作。
通知明確了理賠流程。致害案件發(fā)生后,受害(或受損)群眾可通過撥打承保機構公布的報案電話或前往服務網點直接報案。承保機構接到報案后應及時開展理賠查勘定損工作,指導受害(或受損)群眾提交索賠申請及相關資料,賠付責任及金額確認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銀行轉賬方式將賠款支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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